若是能够收集到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行为时离婚对自己就有利。
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子女对自己不抚养有没有赡养义务
父母离婚后,子女对不抚养自己的一方没有扶养义务,而是具有赡养义务。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所以子女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赡养不抚养自己的一方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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