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守所羁押7天被放出来合乎法律规定吗
一旦公安部门经过精密考量后决定不对某位被拘留者采取进一步措施时,他们将会立刻予以解脱;或者在拘留期间,倘若最高人民检察院未能批准逮捕该名嫌疑人,公安部门同样将立即为其恢复自由之身。虽然被解脱之后,警方仍有权继续开展相关调查工作,但通常来说,在当事人遭刑事拘留后,警方都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检察院提出批准逮捕的请求。若检察院判断认为没有必要批准逮捕或认为案件事实尚不明朗、证据链存在漏洞,它可能会退回公安部门要求收集更多资料和证据以进行补充调查。如果公安部门认为继续羁押已无必要,他们将迅速为嫌疑人解除限制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二、看守所羁押多久后取保候审
若犯罪嫌疑人遭刑事拘留,依照法律规定,通常可在二十四小时之后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原因在于,公安部门有义务在拘留嫌疑人后的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讯问,如超过所规定的时限,则如若该嫌疑人的情况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便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取保候审即为,侦查机关会根据案件情况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向其出具保证书,以确保其不会逃避或干扰侦查工作,并且能够随时接受传唤。这是一种针对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无需采取拘留或逮捕等严厉措施,但需对其行动自由进行一定程度限制的犯罪嫌疑人而实施的强制性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如公安机关判定对被拘留人不再采取任何进一步的法律行动,则须立即予以释放;倘若最高人民检察院未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亦应立刻恢复其人身自由权。一般情况下,警方需要在接到拘留书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向检察机关提交逮捕申请。如检察院认为确实没有必要进行逮捕或者需要更充分的证据支持,他们将会把申请材料退还给警方,并要求重新开展相关的调查工作。而当公安机关确认已不需要继续羁押该人员时,便会迅速解除对其所施加的限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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