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6月19日调整了2015—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下限标准,市民最高可缴4342元,最低为126元。
根据贵州省统计局公布的2014年度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测算,贵阳市2015—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及个人应缴合计)上限标准为最高不超过4342元,2014年度的上限为4066元。根据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14年度贵阳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测算,贵阳市2015—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及个人应缴合计)下限标准为不低于126元,与2014年度的下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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