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张家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张家港市2007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方案已经出台。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今年的调整方案,从今年7月起,我市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06年工资总额的月平均工资数,超过6600元的按6600元实行封顶,其余均按实计算,但最低不得低于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750元。
缴存比例仍按原规定执行,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为单位14%和个人10%,企业在单位14%和职工10%、单位12%和职工9%及单位10%和职工8%三个档次中选择,未达到单位10%和个人8%标准的在本次调整时应调整到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请注意,此次统一调整将在8月10日前结束,请各单位抓紧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办理调整手续,调整文件和表格可在市住房公积金网站(www.zjggjj.gov.cn)下载,也可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本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年度调整,将进一步扩大我市住房公积金规模,提高职工住房消费支付能力,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互助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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