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公司欺诈哪里管
建议向公安局报案,并书写一份书面报案材料。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请他们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你可以申诉,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如需要委托律师介入维权,请去律师事务所请律师,委托律师帮助,并和与律师见面咨询。除了公安局和法院以外,还可以向拍卖公司所属区域工商局合同科和当地拍卖协会投诉。
二、出卖人对标的物享有什么
出卖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
(二)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三)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图纸等的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
(四)出卖人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五)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六)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七)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对试用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出卖人确定;
(八)出卖人享有标的物交付前产生的孳息。
三、执行股权拍卖可以几次
人民法院最多组织3次拍卖。如果3次均流拍,而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债权人又不愿意以股权抵债的,人民法院会于第三次拍卖终止之日起7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的,则人民法院会解除对股权的冻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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