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民户口的来源
目前很多地方在实行户籍改革,而衍生出“居民户口”名词,先解释如下: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在市域范围内取消现有的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以及由此衍生的自理口粮、稻农、菜农等户口类别,统称为“居民户口”。打破户籍管理中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这种不合理的“二元分割”管理,统一户口性质,即所有的户口统一称之为“居民户口”是户籍改革的方向。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后,部分地区统一居民户口性质,统称为“居民户口”,不再分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
目前全国已经有30个省市进行了户籍改革,不再区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目前已经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的省区市包括北京、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江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黑龙江、吉林、辽宁、重庆、云南、甘肃、青海、福建、江苏、安徽、贵州、四川、宁夏、浙江、海南、内蒙古、天津、上海等。
二、居民户口的定义
居民家庭户口,简称“家庭户”,是与“集体户”相对应的一类住户所登记的户口类型。
家庭户,是主要依据亲属关系而共同居家生活的人所组成的住户,也称为“住家户”。家庭户与集体户相对称,但与集体户有诸多不同:家庭户成员来源相对单一,关系相对稳定且相互了解,而集体户成员的成分、来源、社会关系及社会影响各异;
家庭户有亲属关系为依托,各成员关系亲密且能相互帮助、相互督促,而集体户成员有共同的业缘关系和共同的上级,的成员之间却相互独立、不相统属;家庭户规模较小但相对稳定,而集体户规模较大而变动相对频繁。家庭户与集体户的这些区别,形成了户口管理机关对家庭户与集体户的管理各有不同。
1、居民家庭户口,严格地讲应当分为“农村居民家庭户口“和”城镇居民家庭户口”两类,其主要区别本来是各自居住的社会属性不同,而没有别的什么权益方面的考虑。
2、但中国上一世纪中叶形成计划经济体制后,城镇户口与乡村户口所匹配的社会资源和所享有的社会权益各不相同,而为了把社会再生产投入相对集中到城镇和工业化上面,国家制定了一系列严格限制农村户口向城镇的迁徙的户口迁移政策,从而使城镇居民家庭户口与农村居民家庭户口之间的区别日益拉大。
从上面的内容可以看出,“居民户口”的出现只是一次统一,政策上也并不会因此有打的区别。同时,居民户口在权益上并没有做严格的区分,所以并不涉及权益减少或增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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