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怎么样走治安调解程序?登记受理,调查核实,主持调解,签订协议。对于移送调处机构的矛盾纠纷程序应该要审核,告知,登记,移送。还有民警在调解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治安调解的程序
1、登记受理。对受理的矛盾纠纷应当填写《矛盾纠纷受理登记单》,对不属于调解范围的,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采取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2、调查核实。由调解员对当事人及相关证人进行询问调查,对纠纷有关情节进行了解核实等。
3、主持调解。由调解员在调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召集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进行调解。
4、签订协议。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后,由调解员制作《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签字后生效。《调解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派出所人民调解室留存一份。
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且公安机关没有能力、没有可能调解的矛盾纠纷、涉及专业性较强、调处有难度的矛盾纠纷以及当事人要求上级专业调处机构调处的矛盾纠纷,应当及时移送同级社会矛盾调处机构调处或转处。
二、移送调处机构的矛盾纠纷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审核。对移交调处机构调处的矛盾纠纷,应填写《矛盾纠纷移送调处单》,并由派出所负责人签注意见后报乡镇(街道)党政分管领导审核批准。
2、告知。对移交调处机构调处的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室应当及时填写《矛盾纠纷移送通知单》,告知双方当事人到相关调处机构接受调处。
3、登记。对移送调处机构调处的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室应填写《矛盾纠纷移送调处登记表》备查。
4、移送。人民调解室将《矛盾纠纷分流移送调处单》,连同先期调查取证材料一并移送调处机构受理调处。
三、在实际工作中,民警在治安调解时,必须注意:
(1)在调解前,要对案件情况进行细致的调查取证,以取得证据,查清案件事实,分清责任。
(2)是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制作询问笔录。
(3)是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进行法律宣传。明确告知法律规定的治安调解的内容、达成调解协议的法律后果、依法履行调解协议及调解未达成协议、不履行调解协议的法律后果等。
(4)是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态度和意见。
(5)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说服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在公安机关主持下制作调解协议书。
(6)调解一般为一次,必要时可以增加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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