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担保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条【反担保】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的成立条件是:
(一)是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是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三)是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四)是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二、反担保有哪些
反担保有下列方式:
(一)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二)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三)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三、借款反担保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鉴于:
(一)×××××食品有限公司于××年××月××日与×××省×××集团公司签订的《房屋长期租赁合同》;
(二)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合作合同》;(其中乙方占××%)
(三)甲方为×××××食品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万元(合同编号为××××)提供了担保。
经甲、乙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下列事项达成一致协议:
(一)乙方愿意为上述担保中的××××%部分(即××××万元)提供反担保。
(二)如浙江×××食品有限公司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导致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则首先由甲方处置《合作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名下的经营利润,如该处置仍未填平甲方的损失,则乙方应在该范围内承担反担保责任。反担保期限自银行向×××××食品有限公司发放贷款起至甲方承担担保责任后二年。
(三)本反担保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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