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威胁短信构成犯罪吗?
时间:2024-01-22 14:31:31 32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发威胁短信构成犯罪吗?

一般不会构成犯罪,如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将构成寻衅滋事罪,定罪量刑。如果情节轻微,则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威胁他人构成什么犯罪?

要看犯罪嫌疑人威胁的内容,可能构成抢劫罪、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或是恐吓威胁罪,也有可能构成其他犯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敲诈勒索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标准,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特殊认定标准,多次敲诈勒索的认定,敲诈勒索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认定,敲诈勒索罪判处罚金的标准等内容。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动机和目的。即:犯罪人可以不讲任何理由,不具有任何前因,直接故意非法强索他人财物。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非法占有的动机和目的,索取财物的目的只是为了自身合法利益,如:为了追索赔偿、追讨劳动报酬、追索债务等,而使用了带有一定威胁成分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三、持刀威胁殴打他人如何处罚

对于持刀威胁,殴打他人,这种情况可以分为两部分来看,第一部分是对进行持刀威胁的这样一个情节,第二部分是持刀殴打他人这样一个情节。这两种情节在刑法上对应不同的罪名,所以要看是触犯了一个还是触犯了两个。

如果持刀对他人进行威胁的话,可能触犯刑法当中的寻衅滋事罪。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虽然对他人进行威胁恐吓,但是刑法当中并没有一个罪名叫做威胁恐吓罪,但是有一个罪名叫做寻衅滋事罪,这样的情节和持刀威胁的情节是相吻合的,但是主要意思不是随意殴打或者是骚扰他人,而是肆意挑衅。在公共场所闹事的这种行为,由于他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所以在刑法当中单独定上了一个罪名。

需要注意的是,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条件必须是故意想破坏社会秩序,或者是社会公众通过寻衅滋事的方法来对他人进行恐吓,以满足自己扭曲的心态,如果是已经受到了外来的侵害,而拿刀对外来侵害进行自保的话,这种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而不属于所谓的寻衅滋事,因为两者不管是从主观要件还是从客体上面来讲都是完全不同的。

同时在客观方面需要注意的是,寻衅滋事罪所威胁的客体必须是社会的不特定公众或者是整个社会秩序,而不能仅仅是自己主观上想要殴打的特定人,否则的话需要定下一个罪名,也就是故意伤害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n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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