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债4000元会被拘留吗
若有债务偿还事宜无法达成共识,这属于典型的民事纷争,因此一般情况下不会导致司法拘留的结果。
司法拘留这种惩处措施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是存在的。
当债权人通过法庭途径胜诉后,如果作为被告您具备履行法律裁决的经济能力却依然拒绝执行,便有可能会受到司法拘留的惩罚。
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机构,拥有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进行拘留的权力。
这并不意味着公安机关可以任意行使拘留权,因为任何拘留都必须基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债务拘留15天就放人了吗
具体要根据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行为举止以及还款进展来决定。
倘若被拘留者在拘留期间能够虚心悔过,及时向债权人偿还全部欠款或者达成合理的还款协议,那么在适当的情况下,其获得释放也是可实现的。
若是被拘留者在拘留期限届满之后仍未履行法院所作出的判定,而且情节相对较重、涉嫌拒绝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案件,则应按照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对相关人员实施必要的刑法处罚。
此外,执行拘留的时间以天数作为计算单位,自收押当日起至次日为第一个工作日,共计15个工作日;如拘留时间总计15天,则从收押当日算起,直至第16个工作日结束时,即第16个工作日的早晨解除拘留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全文95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