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一、福利院领养孩子需要的条件是什么
福利院领养孩子需要的条件是: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5、收养人与送养人,须双方自愿;
6、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
7、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收养,是指自然人领养他人的子女,依法创设拟制血亲亲子关系的身份法律行为。
二、断绝父子关系的法律途径有哪些
断绝父子关系法律途径如下:
1、如果是未成年人,自小受到他人收养,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2、对于继父子关系。对于继父子关系,学理方面认为继父子双方承认明示解除后,可以断绝继父子关系;
3、对于养父子关系。对于养父子关系,在养父子关系成立后,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如今的法律虽然也对父子关系进行了确立,但均没有涉及到断绝父子关系的情况,也只是涉及到父子之间的责任义务以及某些权利。因此,是不能够通过法定程序断父子关系的。法律上只能通收养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而收养送养只能是未成年人。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断绝父女关系是否还需要赡养
我国法律不可以断绝父女关系。且子女对父母具有法定赡养义务,一般不可以放弃。但如果是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拟制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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