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将老婆现所负债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法院依法可冻结其妻子的银行卡。
在婚姻期间的夫或妻一方负债时,可以冻结配偶的银行卡。其次,婚后财产、债务等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二人均负有偿还责任。法院在强制执行时,可以依法冻结配偶的银行账户,法院可以冻结或扣划连带责任人妻子的银行存款。
(一)冻结情况
在民事诉讼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冻结对方当事人的账户
2、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依职权冻结被执行人的个人账户
3、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前保全申请,可以冻结被申请人的账户。法院冻结账户的期限是六个月但在期满之前,可以办理继行冻结
(二)相关法律法规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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