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法审慎原则,是指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并且审慎地识别可疑交易,作到不枉不纵,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妨碍反洗钱义务的履行。
2、保密原则,是指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守反洗钱工作秘密,不得违反规定将有关反洗钱工作信息泄露给客户和其他人员。
3、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合作原则,是指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协助。
反洗钱管理办法
《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是为加强反洗钱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法律和规章,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试行办法。2014年11月15日,银发(2014)344号公布《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和按照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依法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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