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机构变更或终止的方式是支付机构变更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在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前报中国人民银行同意:
1.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或组织形式;
2.变更主要出资人;
3.合并或分立;
4.调整业务类型或改变业务覆盖范围。
支付机构申请终止支付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申请,载明公司名称、支付业务开展情况、拟终止支付业务及终止原因等;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支付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等。
简述第三方支付的法律关系
第三方支付的法律关系,具体如下:
1、第三方支付平台与买方之间存在网络服务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到该协议的调整和约束。但是服务协议通常是第三方平台提供的格式合同,合同内容需确保平台卖方的真实性、消费者个人隐私的保密性和交易资金的安全性;
2、第三方支付平台与卖方之间则是通过支付服务协议建立服务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也受此协议的调整和约束。第三方支付平台应对其平台上的商家的营业执照、许可证等法律资格进行核实审查,并且对正常交易的卖方有划拨资金的义务;
3、第三方支付平台与银行之间通过金融服务协议建立服务合作关系,在第三方支付模式中,第三方支付平台实际上是买方的直接收款人、卖方的直接付款人,第三方支付平台与网上银行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代理关系,第三方支付平台是代理人,此关系受民法代理制度的调整。
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五条,支付机构应当遵循安全、效率、诚信和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客户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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