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属于普通民事争议的,《仲裁法》未规定仲裁庭裁决和调解时间,各地规定不同,一般为仲裁庭组庭后四个月内作出仲裁裁决或者调解结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仲裁庭提请主任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
仲裁属于劳动争议的,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仲裁结果多久失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经济纠纷仲裁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条款裁决书,未经法定程序被法院撤销的,不管过了多长时间,都不会失效。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当事人依仲裁裁决书向法院申请执行却有时间上的规定,即申请法院执行的期间为二年,如果超过二年的期间,而被执行人也提出执行期间异议的,则法院将终止执行,可能会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二条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第五十三条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七十五条
仲裁庭应当在组庭后四个月内作出仲裁裁决或者调解结案,但鉴定期间、审查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期间、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期间及延期审理的期间不包括在内。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仲裁庭提请主任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