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不属于专属管辖。专属管辖一般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俗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的法院管辖。也即专属管辖必须要有法律规定为依据。
一、既有专属管辖的案件可以约定仲裁吗
专属管辖的案件可以约定仲裁,仲裁不属于司法程序,不受专属管辖的限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二、工程款纠纷受专属管辖约束吗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工程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而不动产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所以工程款纠纷属于专属管辖。
《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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