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配利润可以转实收资本。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指的是将企业历年结存的未分配利润转为实收资本,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说,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较大的自主权,受国家法律法规的限制少。
将未分配利润转为实收资本,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报表经审计。未经审计的报表,不得私自转增实收资本。
2、经股东大会批准并形成决议。公司毕竟归属股东所有,需由股东大会形成书本决议,并且签字盖章批准后执行。
3、如增资后股比有变化,应注意确认增资前后享有的股东权益有所不同,并且告知所有的股东,以免形成不必要的纠纷与麻烦。
股权转让后未分配利润如何处理
就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时,未分配利润如何处理,公司法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属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属公司所有。股东在转让股权时,也将其股权所对应的股东针对公司的财产权益、管理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了。也即股权转让价款中应该包含未分配利润的对价,不能另行核算。
如果依据公司章程,符合条件的股东作出决议,在股权转让前实施利润分配,股东获得红利,而公司的资产价值相应减少,股权转让价款也会相应减少。如不进行未分配利润的分配,股权转让时,转让方纳税按照其增值额缴纳所得税,这部分未分配利润数额一并作为应税所得;如实施利润分配,则转让方分得的红利纳入转让方整体汇算清缴范畴。如转让方其他业务亏损,先进行利润分配,可达到一定节税效果。
这是个复杂税法问题,操作之前,建议请专业律师进行分析和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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