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一定要签字且盖章才有效吗
合同在签字盖章后,并不一定就具有法律效力。首先合同有效应满足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等生效要件。其次,如果合同生效条件有约定,则按照约定生效。一般情形下,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便生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合同签字盖章需要注意什么
合同的签字人应当是当事人本人,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授权的部门机构的负责人、代理人。对于后者,较为谨慎的方法是由签字人交书面法人授权书。
法人授权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被授权人的基本情况,明确的授权范围包括授权的时间范围,对象等,授权人或授权单位的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授权日期。盖章要与订立合同的主体相符。通常会出现,合同当事人一栏与盖章主体不同。这将给合同的履行,主体的确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合同必须法人签字吗
合同并不是必须要法人签字才属于有效合同,比如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相互商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而签订的协议书,一般用人单位会派一个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一方与劳动者签订合同,这是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或者用人单位出面,因此,需要盖上公司公章,署上自己的名即可,即使没有法人签名,合同依然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是盖章时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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