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双方再婚生育条件
再婚夫妻如果想再生育子女是可以,但需要满足一些条件,申请生育子女的再婚夫妻需要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一)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二)一方丧偶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三)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均依法随原配偶生活的
如果再婚夫妻满足以上条件的,可以按以下流程申请生育子女:
(一)本人申请。夫妻双方向女方户籍地乡(镇、街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乡(镇、街办)初审。由乡(镇、街办)人口计生办或女方单位根据申请条件,派人调查核实,获取有关证明材料,并张榜公布5天,填写《政策性再生育子女审批表》,审查后上报县级人口计生局。
(三)县级审批。根据规定条件进行必要的社会调查,一方或双方为国家工作人员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审核无疑后由县再生育子女审批组织集体审批通过,并由其办事机构发给本人《再生育服务证》。
二、离婚后再婚需要的证件
(一)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三)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三、离婚再婚生育条件之受理条件
夫妇一方或双方为再婚夫妻申请再生育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一)再婚夫妇“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二)再婚夫妇“一方丧偶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三)再婚夫妇“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均依法随原配偶生活的”。
全文64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