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有效期是永久的,只要没有新的遗嘱内容推翻或者冲突的情况,最后被继承人财产按照代书遗嘱内容处理。代书遗嘱要符合的条件包括立遗嘱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遗嘱内容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等。
一、代书遗嘱有效期几年
如果遗嘱本身的格式正确、内容合法,又没有新的内容与之不同或者向冲突的遗嘱来推翻它。那么,代书遗嘱有效期是永久的,一直有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代书遗嘱要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而代书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即
(1)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
(2)立遗嘱人思想表示真实;
(3)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
2.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
3.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
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
三、哪些人不能作为代书遗嘱见证人
需要注意的是,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4.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n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n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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