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害消费者权益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和义务
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下,经营者需要承担一系列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1.当经营者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健康权,导致消费者或其他人身伤害时,经营者需要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
2.如果造成残疾,还需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若行为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当经营者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生命权,导致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死亡时,经营者需承担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的责任。
4.在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或人身自由的情况下,经营者应立即停止侵害行为,恢复消费者的名誉,消除不良影响,并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同时赔偿其因此遭受的损失。
5.对于侵犯消费者财产权的行为,经营者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采取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
6.若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应按照消费者要求履行约定或退回预付款,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及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7.当经营者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时,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二、消费者权益侵害情形
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当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时,这将对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构成直接威胁。
2.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行为,也是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常见形式。这种行为不仅欺骗了消费者,还可能导致消费者遭受经济损失甚至健康风险。
3.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同样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严重侵害。这些商品往往存在安全隐患,对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4.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行为也是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之一。
5.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行为,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
6.对商品或服务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或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行为。
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三、违约与侵权责任区别
在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侵权人承担的责任主要包括民事责任。而民事责任的产生原因主要有两种:违约和侵权。
1.违约是指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即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1)在消费关系中,若经营者与消费者签订了合同,如买卖合同、服务合同等,经营者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
(2)消费者可依据合同要求经营者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合同等。
2.侵权责任则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依法应承担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方式的民事责任。
(1)在消费关系中,若经营者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人身权、财产权等,且该行为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则经营者应承担侵权责任。
(2)与违约责任不同,侵权责任不以双方存在合同关系为前提,只要经营者的行为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即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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