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金融类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
3、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募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利率水平;
6、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7、经资信评估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
一、不得发行债券的情形有什么?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发行公司债券:
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2、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3、违反规定,改变公开募集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4、最近36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5、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7、根据《证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二、公司债券发行的程序是什么?
(1)公司董事会制订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3)公司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报请批准;
(4)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5)证券经营机构承销发售公司债券;
(6)公众应募、缴款并领取债券;
(7)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发行人应当在12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自最后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采用分期发行方式的,发行人应当在后续发行中及时披露更新后的债券募集说明书,并在每期发行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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