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社区受理“单独两孩”申请最长不超过十天给答复
申请“单独两孩”准生证,如果申请材料齐全,最晚不超过十天就能拿到。4月1日,铁西区大天地社区计生干事正式领到了《辽宁省“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实施方案,开始为社区居民们办理“单独两孩”相关申办手续。
社区受理“单独两孩”申请
4月1日上午,艳粉街道大天地社区居民王女士再次来到社区咨询如何申请办理“单独两孩”准生证。此前,她曾多次咨询,但因实施方案没有下放到社区,一直没得到准确的答复。
34岁的王女士和42岁的丈夫赵先生都是沈阳人,王女士是独生女。虽然已生育一个女儿,但还想再生育一个孩子。不过赵先生是公务员,一旦再生不仅要缴纳巨额罚款,还将面临严重的行政处罚,所以一直没敢要二胎。
4月1日,社区计生干事刚刚从艳粉街道办事处领取到了《辽宁省“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实施方案和《辽宁省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暂行规定。得知自己符合“单独两孩”的条件,王女士非常高兴,生二胎的计划马上就可实现了。
外省居民办证明不用回户籍地
申办“单独两孩”的夫妻必须具备“双方或一方户籍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的。一方是独生子女且只生育了一个子女的。”所谓的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申办“单独两孩”的夫妻需要持户口簿、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婚育情况证明和独生子女身份相关证明等材料,到子女拟落户地的夫妻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再生育申请审批表。
如果夫妻双方户籍为本省的,且在本省办理过初次生育登记手续的,如果婚姻没有变动的,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时,不再需要提供《婚育情况证明。
夫妻一方户籍在外省的,《婚育情况证明应当由其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但因本人长期工作、居住在户籍地以外,提供婚育情况证明材料困难的,可由本人做出个人声明,由本省受理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自收到申请之日5日内,向其户籍地通报核查,并于收到核查反馈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十天内就可办下二胎准生证
申请人的独生子女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父母持有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婚证或户口簿。对于申请人的父母婚姻有变动的或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需要提供申请人父母的户口簿、存档单位(或户籍地社区、村委会)出具的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申请人父母为外省、市户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生育子女情况证明。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县级(含区、县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级(含区、县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5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生二胎将停止享受奖励优惠
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单独夫妻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根据相关规定,自生育第二子女申请批准之日起,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已经享受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予以追回。
对于自愿放弃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依申请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奖励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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