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离婚协议一定要在户籍地吗
时间:2023-03-12 17:51:50 26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离婚不一定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以到被告经常居住的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夫妻双方进行协议离婚,对孩子抚养权以及共同财产分割没有异议的,双方可以到现住地的民政局进行办理,如果通过协议意见不一致的,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进行办理。

一、异地可以在北京离婚吗

1、在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下,夫妻双方是外地的不能在北京办理离婚

也就是说外地人不能去北京的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因为各地的民政部门只受理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市的离婚申请,而不受理异地离婚,所以夫妻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不管他们在北京居住多长时间,也不管是否购买住房,协议离婚是不能到北京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

如果夫妻双方仍然想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证,只能到曾经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2、在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下,夫妻双方是外地的能在北京办理离婚

也就是说,去法院起诉离婚不用出京。虽然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的夫妻不能到北京民政部门协议离婚,但也有一个巧办法能让他们就地处理离婚问题而不用回原籍,那就是到北京法院诉讼离婚,条件是其中一方要在本市居住满一年。

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则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则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如果双方都离开原籍外出打工,一方想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看被告是不是有经常居住地(即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如果有,那么原告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原告可以向自己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二、男方不离婚想拖死女方怎么办

男方死活不肯离婚的话,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适用于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承担等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形。

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诉讼离婚,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承担等离婚事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形。

诉讼离婚,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到对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即可。对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一般是指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如果被告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的不一致的,那么经常居住地就是被告住所地,需要注意的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在此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

三、我人在外地可以离婚吗

诉讼离婚可以在外地办离婚,协议离婚不可以。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2.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与住所地不一样,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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