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即便持有欠条提起了诉讼,但是能否顺利取得款项仍然受到诸多因素影响,例如案情自身的复杂度、被告人的偿付能力,以及法院审理和执行工作的进程等等。
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案件相关事实清晰明确,证据完整充分,并且被告人具备偿还债务的经济实力并有意愿积极配合,那么很可能在数月之内便能获得清偿。
然而,若案情复杂,被告人存在故意拖欠的情况,将有必要启动强制执行程序,这样的话,所花费的时间可能将会进一步拉长,甚至可能超越一整年的时间界限。
值得留意的是,人民法院在收到立案申请之后,会按照法定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展开审理,并依法作出裁判。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一审的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一般设定为六个月,而简易程序则为三个月。
在判决书正式生效之后,倘若被告人未能履行判决书中规定的义务,原告方有权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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