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非机动车责任各半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进行赔偿,贯彻好全面赔偿的原则;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应当及时报警,交由交警部门确定。
一、机动车非机动车责任各半如何赔偿
机动车非机动车责任各半,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的规定去赔偿,其中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由交警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在认定书送达后三日内向其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三、非机动车追尾责任怎么划分
非机动车追尾责任划分,以交警部门认定为准。主要责任责任划分标准如下:
1.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2.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3.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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