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新规前未及时处理的违章记分怎么办
2013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仍将按照原有的记分标准执行;如车主驾驶证记分周期未接近到期,暂时不必急于扎堆处理罚单。
记分周期以领证时间为准:2013年1月1日前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仍将按照原有的记分标准执行。至于车主担心未及时处理会影响下一个年度的记分,交警部门表示,扣分周期以驾驶证发证日期起一年期为限,并不是按1~12月的周期计算,与2012年度即将过去无关。近期未接近计分周期底限的车主,不必急于年底前处理罚单。根据佛山车主驾照发证情况,九成以上的驾驶人记分周期都未到期。
二、今年的违章明年处理扣分会增加吗
依照新规定,今年未处理的交通违章还是会按照原有政策进行处理,即使拖到明年也依然如此,也就是“老的用老政策,新的用新政策。
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记分项目由原来的38项增至52项,很多项还提高了扣分标准,可目前还有很多司机不知123号令。
根据123号令规定,当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达到12分的,驾驶证状态即进入注销状态,应当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参加科目一(理论)的考试,考试合格后予以恢复;在原有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除了参加学习和理论考试外,还需加考路考,以加大对屡次违法的惩处力度,并重新考量其驾驶技能是否过关。公安交警在工作中发现机动车驾驶员记分分值已满12分的,将滞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待考试合格后及时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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