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封闭式基金的产品设计主要交由基金公司自行研发,监管部门不会主动参与,但对于创新型封闭式基金的产品形态,监管部门也有一定的考虑。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市场的发展,股指期货、期权等新兴投资标的物在未来将不断推出,开放式基金的自由申购赎回规则引致的资产组合高流动性和短期化运作特征与一些投资标的物中长期期限有一定冲突,但现有封闭式基金又存在一定的问题。监管部门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了创新型封闭式基金的发展思路。
现有的封闭式基金在基金治理结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限制、存续期限、交易手段以及费率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缺陷,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胡立峰分析指出,因此,创新型封闭式基金在设计上肯定是要扬长避短。
尽管创新型封闭式基金尚未最终露出庐山真面目,但基于以上判断,其大致轮廓已经隐约可见。
新型封闭式基金的创新可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完善基金治理结构,明确规定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确保持有人大会能够行使基金法赋予的权利。
二,创新型封闭式基金很可能将适度放宽投资限制,扩大投资标的物的选取范围。
三,投资比例限制适度放宽。
四,可以设计成半封半开或其他创新交易模式,通过定期适度转开放降低折价率,改善其流动性。
五,缩短存续期限。
六,降低固定费率,提高业绩报酬,从而督促管理人勤勉尽职。
它的具体成型方案是:在期限上不得超过五年;在规模上,目前申报的基金公司大多将规模限制在40亿份左右;在交易方式上,将具有半封闭半开放的特点,当持续折价率达到一定幅度,例如超过10%时,创新封闭基金持有人可以选择赎回。
有关业内人士认为,一旦方案通过,则意味着停滞达5年之久的封闭式基金发行将再度启动。
创新型封闭式基金的创新在哪些方面呢?
目前,创新型封闭式基金的创新主要涉及两个方面:
一、基金存续期内,若上市交易后,折价率连续50个交易日超过20%,则基金可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转换运作方式,成为开放式基金(LOF),接受投资者赎回申请。该内容被称为救生艇条款。如即将发行的大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即采用这一应对长期高折价率的措施。
二、结构化分级基金由两级份额组成:优先级份额和普通级份额。两级份额分别募集和计价,但资产合并运作,在法律主体上是同一基金。
两级基金的根本区别在于分配权的差异,优先级份额享有收益优先分配权,满足优先级份额收益分配后的大部分收益将分配给普通级份额。优先级份额的收益现金流将呈现相对稳定、持续的特点,其风险收益特征与低等级债券相似。普通级份额则通过对优先级份额基准收益优先分配权的让渡,获取较高比例的超额收益分配权,提高市场的投资参与度,从而更多地分享基金收益增长带来的超额收益机会。
所以,分级基金在同时为稳健和进取两类投资者提供资产匹配机会的同时,实现了封闭式基金市场价值的绝对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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