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房屋过户的因素
时间:2023-07-08 10:34:20 17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导致房子不能过户情况如下:

(一)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共有房地产;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未经其他产权人同意出售的房产如果一个房子有多个共有的产权人,买房一定要征得所有共有人的同意。有共有人反对的,买卖无效。

房子不能过户是因为什么?

房子不能过户是的原因是: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2、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3、鉴定为危房的房屋,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4、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5、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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