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罪的 纯正 不作为 犯罪吗
时间:2023-06-19 16:01:18 43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逃税罪属于纯正不作为犯罪。纯正不作为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而对于逃税罪,行为人就是有纳税的积极义务,并且能够实行,但是不实行的情况。

一、不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不作为犯罪的构成条件有:1.行为人负有实施特定积极行为的法律性质的义务(作为义务)。2.行为人能够履行特定义务。法律规范与法律秩序只是要求能够履行义务的人履行义务,而不会强求不能履行义务的人履行义务。3.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结果。比如,遗弃罪是典型的不作为犯罪。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犯罪预备是怎样的

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

三、处于预备阶段的犯罪会怎么处罚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形态。构成犯罪预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某种犯罪的目的;2.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而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3.犯罪预备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预备阶段的某一点上。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是犯罪预备行为由于尚未着手实行犯罪,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因此《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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