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从省检察院获悉,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成功调解一起民事申请抗诉案,促使当事人在一宗缠诉7年的房屋所有权纠纷案件达成和解协议,从源头上化解了当事人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2007年3月,因王某等10人拖欠海南省建行按揭贷款本息多期,省建行申请海口市龙华区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海运总公司的财产。2007年11月,海运总公司向龙华区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王某等10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因此形成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诉讼。2011年1月,经二审法院审理,海口中院判决解除海运总公司与王某等10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王某等人不服,向省检察院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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