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房屋购买合同纠纷所涉及的解决方式,总计存在四个核心渠道:
首先是友善协商,其次是第三方调解程序,再次是仲裁审判以及最终的法律诉讼手段。
1.友善协商:这是在双方都秉持着相互尊重及理解之态度的基础上,通过各自让步以达到和谐共处的目的而形成的解决争端的优先方案,亦被誉为化解矛盾的首选途径。
2.调解:如果合同各方未能通过自主磋商达成共识,那么他们有权寻求相关机构的介入协助,开展调解事宜。举例来说,若其中一方或双方属于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则可向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提起申诉,要求其出面参与调解工作。在此过程中,该主管部门应当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深入了解事实真相并展开调解工作,同时避免任何形式的行政干预。
此外,合同执行监督机关、仲裁委员会乃至法庭等机构也都有权接受调解申请。
3.仲裁:当合同各方经过多次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并且不愿接受调解时,他们可以依据合同中所规定的仲裁条款或者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具有仲裁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交申请,由仲裁庭介入案件处理。
4.诉讼:倘若合同中并未明确规定仲裁条款,也没有在纠纷发生后达成任何仲裁协议,那么合同双方均有权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期实现对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以及争议的妥善解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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