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要那里批准怎么办理
时间:2023-03-27 15:50:14 8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合法的强拆手续应该先由房屋征收部门可以作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房主拒绝拆迁的法院是可以强拆的决定,再由行政机关去执行。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必须要拿到法院作出的司法强拆裁定书,才能对房屋进行强制拆除。被拆迁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一、房子被强拆了要怎么办找哪个部门解决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因此,可以看出如果被征收人对房屋拆迁有异议,在法定期限内应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否则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若不搬迁,则有关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房屋被合法强拆怎么办

合法强拆因遵循法定的程序。合法强拆的法律程序具体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中。按照该解释的规定,强拆作为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形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非诉执行,一种是诉讼执行。对应有两种程序。而非诉执行就是行政机关申请强拆及权利人。

申请的时效应遵守规定。该受理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及不予执行的情形。执行的机构有法院的专门非诉执行机构完成。而诉讼执行主要是指具体行政行为被依法提起诉讼后,待裁判文书生效以后由法院的执行机构执行的情形。

并非所有的强拆都是违法的,由法院做出的行政强拆是合法的行政行为,当事人对这个结果不满意的话可以向法院提出上诉,法院如果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就可以要求行政部门进行司法强拆,并且强拆的费用需要由被拆迁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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