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带着工伤证明离开工作岗位吗
时间:2023-05-02 21:42:43 34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凭工伤证明可以辞职吗

可以辞职吗,工伤能力鉴定水平及相关赔偿与是否辞职无关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受伤职工本人提议,劳动者可以解除或者终止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残疾一次性就业补助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的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自治区、直辖市

对有关内容的补充

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为遭受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危害的职工提供医疗待遇因公患病

职工应当到签订工伤救治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诊。紧急情况下,如果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清单》、《工伤保险药品清单》的规定,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清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住院职工的伙食补助,受伤职工到统筹区外就医的交通、住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治疗非因工负伤的疾病的,基金的具体支付标准由统筹区人民政府规定,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工伤职工康复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的费用,如有需要,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符合

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工伤医疗费用不得停止。

第三十二条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工伤职工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义眼、假牙,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轮椅等辅助器具,职工因意外伤害、职业病需要停业就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发放,停工停留时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受伤职工评定残疾等级后,应当停止支付原待遇,依照本章有关规定享受残疾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间因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他们的工作单位应该对此负责

全文87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新时间:2024-08-22 14:00:15
查看医疗机构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医疗机构 最新知识
针对我可以带着工伤证明离开工作岗位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我可以带着工伤证明离开工作岗位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