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回答
最快3分钟有回复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3重资质审核
Word版本可编辑
5万+标准合同模板
快速取保
刑事案件3阶段方案
企业专区
工伤赔偿计算
法师姐-律所SaaS系统
对于相互之间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由于本身无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因此,当生父与继母、生母与继父婚姻关系解除时,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姻亲关系自然也解除。但如继子女已与继父母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则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如生父与继母、生母与继子女尚未成年,而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仍应由生父母抚养,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仍应由生母抚养,继父母与继子女已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此解除。如离婚时,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已成年并能独立生活,则对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继父母仍应承担赡养义务。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并不因为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而解除。
全文28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1对1在线咨询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服务人数:343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服务人数:590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