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据实际情况分析。分两种情况:1、如果该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经夫妻双方共同签字、一方事后追认等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2、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贷款债务,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借债一方偿还。
离婚夫妻财产一定是平均分割吗
原则上夫妻离婚的,对于共同财产应当均等分割。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决定不均等分割的;或者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财产不宜平均分割的,则也可以不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怎么分割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法律不强制性要求平均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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