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借条没有年限限制,但是如果3年诉讼时效期间债权人没有主张债权的,欠条实际上就丧失了去法院起诉并获得支持的权利(胜诉权)。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而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②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③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在债务的履行时效届满后,三年内没有主张行驶自己的权利,也没有提起诉讼,债务人亦没有主动履行债务。那么即使履行时效届满三年后债权人主张债权,债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一、借条和借据的法律关系的区别
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应该从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时起计算诉讼时效。
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或履行期限的借条和欠条,两者在诉讼时效的适用上则是有区别的:
1、借条: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因而其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欠条: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故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3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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