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德州市职工医保参保登记有哪些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七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德州市职工医保参保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1、《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减员申报表》
2、《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增员申报表》
3、《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申报表》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
5、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等证明人员身份的材料
6、护照或永久居留证
7、具有工资审批职责部门核定的工资表
8、录用(招聘)通知书或调动通知书(调令或干部任职文件)
9、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或社区(村委)提供死亡证明
10、外国人就业证件及居留证件
11、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社保卡、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居住证或护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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