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书写
①用蓝黑色墨水或碳素墨水代替铅笔或圆珠笔(碳素纸除外)。红墨水只在特殊情况下使用。必须用碳素笔填写支票。
②一般情况下,文字应靠近左垂直线,文字与左垂直线之间不应有空白。
③单词不能用大写字母书写,大写字母一般占1/2或2/3的空间。
④字迹清晰,用楷书或行书书写。(2)数字书写
①阿拉伯数字书写要求。
字体应该一个接一个地书写,而不是同时书写。每个字应写在靠近凭证或账表底行的位置,字体应占行高的1/3左右。如果线比较低,可以占1/2。阿拉伯数字前应标明货币符号,货币符号与阿拉伯数字金额之间不得空白。阿拉伯数字前有货币符号的,数字后不写单位。元阿拉伯数字除单价外,均以角分书写;无角分时,角分以“00”或“-”号书写;有角分但无角分时,角分以“0”号书写,不以“-”号书写。
②阿拉伯数字标准书写。
字体的形状应对称,排列整齐。带圆的数字,如6、8、9、0等,必须密封。字体应从右上角到左下角书写,倾斜45度。写6时,比一般数字右上角长1/4;写7、9时,比一般数字右下角长1/4。
③大写数字的书写要求。
如果货币名称未打印在大写金额之前,则应添加货币名称,并且货币名称和金额之间不得空白。
大写金额达到元或角的,在“元”或“角”后写“整”或“正”;大写金额除以元或角的,在“整”或“正”后不写“分”。
当阿拉伯数字中间有一个“0”时,汉字应大写“0”;当阿拉伯数字中间有几个“0”时,汉字只应大写一个“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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