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抵押反担保是什么
房产抵押反担保,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即抵押人以其依法取得房地产证、有完全处分权的房产抵押给担保中心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
二、房产抵押反担保如何办理
房产抵押反担保办理的有关规定如下:
1.房地产抵押权登记属于房屋他项权利登记,房屋他项权利登记则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一个种类。按《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在抵押当事人向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以后,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登记机关应当在30天内核准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2.《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他项权利登记应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这一规定中的权利人即是房屋所有权人,他项权利人即是抵押权人。当事人在填写登记申请表时,应当签名以示对申请登记事项的真实性负责。
3.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以共有的房地产抵押的,抵押人应当事先征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三、反担保的作用
反担保的作用如下:
1.反担保是维护担保人利益、保护其未来可能追偿权的有效措施,这是它最直接的作用;
2.反担保有助于建立担保关系,谨慎的第三人在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特别是当担保人与债务没有密切的利益关系或隶属关系,对其承担担保责任后追偿权能否实现有疑问时,往往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3.反担保可以作为一种调整手段,根据情况和需要与本担保精细结合,为复杂情况下建立担保关系提供便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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