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期限
(一)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在3个工作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二)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
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10日后预约考试;
2、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20日后预约考试。
(三)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三,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报考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准考证明满20日后预约考试;
2、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30日后预约考试;
3、报考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40日后预约考试;
4、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60日后预约考试。
(四)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后,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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