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的,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如果夫妻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对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为均等分割。双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不均等分割。分割的方法为实物分割或变价分割或作价补偿。双方当事人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意见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怎么确定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而且还有知识点就是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后分割财产的原则:
(一)男女平等的原则。
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共同财产上享有同等的权利,依照民法的规定。
当法庭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夫妻双方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二)照顾子女的原则和女方的利益。
当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不能侵犯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权益,并应根据财产情况、女方对家庭的付出、子女的实际需求等给予必要的照顾。
(三)照顾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
若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失,违反了夫妻间互相扶养的义务,自然要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包括哪些?如何分割?其实离婚是不可怕的,但是可怕的时候自己一个坚持一个人的婚姻是没有意义,而且离婚后共同财产肯定是会进行分割,但是前提是必须是两人的共同财产。
如果都是属于对方婚前财产,那离婚什么也没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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