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朋友偷了钱请我花了我用还钱吗
在您的朋友实施网络欺诈所获得的财产,若贵司对此并不知情并将其花费,那么并不存在犯罪行为。
若是明知上述财产来源于欺诈行为且仍予以使用或处置,那么便可被视为是对于犯罪所得的掩盖,从而构成犯罪。
这种情况下,将会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人民币3000元至10000元之间以及30000元至100000元之间、500000元以上的案件,应分别被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中所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及“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朋友偷钱我知情还用了怎么办
倘若在无意间察觉到朋友有偷窃的行径,而且在得知此事后仍然将那笔款项私自使用,首要的任务便是保持镇静,并尽全力搜集有力证据以证实这笔金钱确实为友人所盗取。
若证据明确无误,便应与友人进行一次坦诚而深入的交流,向其表明你已发现失窃之事,同时表达出你对此事的疑惑。
若友人最终承认了其偷窃之举,可尝试与其共同商讨一个合理且公正的解决方案,例如要求友人归还被盗取的全部金额。
全文58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