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直接到中级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需要符合相关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重大涉外案件,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可以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进行第一审。其中,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
民事纠纷特点
所谓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可处分性的),是处理平等主体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所以所有违反这一概念的行为就会引起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分为两大内容:一类是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另一类是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其解决机制有自力救济、社会救济、公力救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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