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循什么标准进行医疗损害赔偿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医疗损害赔偿的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按照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二)误工费,按照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按照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按照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按照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九)交通费,按照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
(十)住宿费,按照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二、医疗赔偿和医疗事故赔偿有什么区别
医疗损害赔偿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最显著区别在赔偿项目、赔偿系数和赔偿数额上的不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比医疗损害赔偿在赔偿项目、赔偿系数和赔偿数额都要多。其次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一律需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而一般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则可能需要司法鉴定。
三、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是什么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n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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