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都是合肥市城镇户口,双方都不是独生子女,已经有一个女儿,现在妻子怀了二孩,请问孩子出生后需要缴纳多少罚款
根据《安徽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关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规定: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以下简称计征基数)的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高于计征基数1倍以上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的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再多生育1个子女的,依次递增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具体的请咨询你们户籍所在地社居委罚款具体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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