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亲无力偿还债务,需要子女承担吗?
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中并未明文规定“父债子还”这一约束性条款,因此,在正常情况下,子女并不具备对其父亲所欠债务进行清偿的法律责任与义务。
当有子女通过合法途径继承了其父母名下的财产时,他们需要在其禀赋范围内为其父母尚未尽数偿还的各项税款及债务提供偿还支持。
也就是说,税务的承担以及债务的清偿都应根据遗产的实际价值予以衡量,而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则由继承人根据自身意愿是否主动偿还,国家对此并无强制性的要求。
如若继承人选择放弃对遗产的继承权,那么其便无需承担其父母所背负的税款及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二、钱放子女卡里,父母欠债有影响吗
对于子女而言,父亲所负欠款的严重性极低。
若身为银行指定的第三方担保人并非子女本人,便不会对其接受教育服务乃至应征入伍产生任何不良影响。
若子女成为父亲债务的保证人,那么银行将会依照担保条款将子女名下的银行账户予以冻结,甚至可能对其所有房产采取包括拍卖在内的各种处理措施以清偿上述欠款。
如果子女选择接收父亲的遗产,那么在法律上他们将承担偿还该笔债务的责任。
假设该笔债务超过了遗产总额,当事人亦可根据意愿决定是否承担超出部分的还款义务,但在此情况下,必须遵循自愿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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