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遗赠到底要不要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受遗赠人和继承人的区别
时间:2023-05-28 11:12:53 41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受遗赠要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只要被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时候,就需要对债务进行清偿。受遗赠人和继承人的区别在于有无特定的人员,继承人的不同等等。

一、受遗赠到底要不要清偿被继承人债务

受遗赠到底要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

1.如果被继承人只有受遗赠人一个继承人的,遗赠的执行不能妨碍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2.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赠的,先以法定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偿还被继承人债务,不足部分再由受遗赠人偿还。

3.如果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先以法定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偿还,不足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继承遗产的比例偿还。

4.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则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继承遗产的比例偿还被继承人债务。

二、受遗赠人和继承人的区别

受遗赠人和继承人的区别是前者是法律当中所规定特定的人员,比如说父母配偶子女的。后者是法定继承人以外人。所谓的遗赠指的是被继承人使用立遗嘱的方法,在遗嘱当中确定的,把自己的遗产的全部或者其中一部分赠与除了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遗赠在法律上面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三、受遗赠人的范围

受遗赠人的范围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集体组织或社会团体,还可以是国家。受遗赠人必须是在遗赠人死亡时尚生存的公民或者尚合法存在的社会组织。法定继承人只包括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其他亲属都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比如我们常见的爷爷奶奶将财产制定由孙子继承的情况应该适用遗赠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n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n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n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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