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预算的特点
作为部门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支出预算除具备部门预算的基本特点外,还具有以下特点:
1.目的性。项目有一个明确的目标,以完成部门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为目标。
2.鲜明性。由于各部门职能不同,每个项目有区别于其他项目的特点和内容。
3.时限性。每个项目有明确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项目支出预算中,项目分为经常性项目、跨年度项目和一次性项目,跨年度项目和一次性项目都有明确的项目实施时限,经常性项目虽然是持续性项目,但一旦项目预算单位的职能和目标发生变化,那么经常性项目也将随之结束。
4.专业性。项目预算是单位职能的体现,从编制、评审、执行和后期监督考评,都是以业务部门为主体的,具有很强的专业性。
5.专一性。项目预算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6.风险性。项目的实施受很多外界因素影响,不同的项目在预算期间都可能面临着各种风险和不利因素,存在风险性。
7.择优性。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结合当年财力状况,按照轻重缓急和项目预期成果进行排序。
8.规范性。项目支出预算必须遵循一定的管理程序,相对于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要经历编制、评审、执行、控制、评价等阶段,每个阶段都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和程序进行。
(二)项目预算的作用
1.集中反映部门职能,既突出工作重点,又兼顾全局。项目支出预算是以各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为内容,要求并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编制。同时,随着项目支出预算具体到使用单位和具体项目,要按规定的支出内容分解、细化到每一个支出细目,各部门工作职能在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内容中得到集中体现。项目支出预算要求在确保正常业务工作开展的同时,将各类项目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进行排序,突出了预算年度预算编制部门的工作重点,又确保了部门职能的正常发挥。
2.将部门发展的目标与国家发展方向相统一。政府部门职能是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因此项目支出预算是以国家政策方针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为基础的,项目支出预算的实施要求各部门要以国家政策方针和发展目标为编制项目支出预算为前提,将本部门发展目标与国家发展目标相统一,将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相统一,更好地发挥国家公共事业的职能。
3.实现短期利益与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协调。部门预算具有前瞻性,是为国家和部门实现一定时期目标和长期持续发展服务的。项目支出预算的实施,使部门在编制年度项目支出预算时必须考虑国家一定时期内的发展规划和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避免了旧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中重视短期经济利益,忽略长期规划的缺点,使短期项目支出内容与中长期发展规划相一致,达到实现最终发展目标的目的。
4.明确了项目管理的权责划分。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计划、项目决策、管理、实施、监督评价等各类主体的权利与责任,强化责任制,加强监督,逐步建立决策、实施、监督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管理体制。
5.提高了项目管理水平和效率。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制度是以项目库、项目执行、项目监督、项目验收、项目绩效考评为内容的科学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体系,强化了项目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推进项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实现了项目管理的公正和公开。避免了旧的项目管理体制中项目管理混乱的状况,提高了项目支出预算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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