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哺乳期家暴验不出伤怎么办
1、哺乳期间被家暴,验不出伤的,当事人可以收集其他证据,证明存在家庭暴力,例如视听材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
2、找到证据后,可以按以下情形处理家庭暴力:
(1)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2)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3)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4)配偶遭受家庭暴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且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二、如何收集家庭暴力证据
1、涉及家庭暴力离婚案件,受害人应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受害妇女遭受暴力侵害后,及时、全面地收集、保存各种证据,包括:身上的伤痕、带血的衣物、被打掉的牙齿、揪掉的头发、撕破的衣服;施暴者的凶器如刀、针、铁棍、木棒、石头等。
3、平时注意保留书证、物证,如验伤病历记录、警察笔录、被破坏的衣物、对方使用的凶器等。
4、受害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向妇联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或其他组织求助或报警,相关的证明或书面记录可作为证据使用;施暴人因施暴而做出的口头、书面悔过或保证也可以用作证据。
5、家庭暴力的特殊性,使得一些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这种情况下,为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可向法院申请调查相关证人的证言。
6、未成年家庭成员也可作证,只是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作证可能会给未成年人带来的伤害。
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哺乳期间被家暴,验不出伤的,当事人可以收集其他证据,证明存在家庭暴力,例如视听材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找到证据后,可以公安机关报警、申请人身保护令等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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